学校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相关主管部门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以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中南林发〔2022〕56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在研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根据相关管理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申请直接费用的预算调整。已过了项目执行期的项目不得进行预算调整。本通知涉及预算调整是指项目总预算不变情况下,各预算科目金额进行调整。
二、调整规则
(一)纵向项目
1.设备费预算、外拨资金如需调剂的,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社会科学处审批。
2.业务费、劳务费预算如需调剂的,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并报社会科学处备案。
3.项目执行期间,间接费用预算总额不得调增。间接费用需调减用于直接费用的,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报社会科学处审批。
(二)横向项目
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自主安排并报计划财务处备案。
(三)校级项目
校内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调剂参照纵向项目执行。
三、调整程序
1.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在研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二份,见附件1)。
2.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到社科处(崇德楼1113室)确认项目信息、备案或审核。
3.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交到财务处(崇德楼304室)办理预算调整。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1.预算调整要体现必要性、科学性;
2.原则上每个项目在执行期内只能调整一次。
五、受理时间
项目负责人按需办理,每月最后三个工作日均可办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崇德楼社科处1113办公室
联系人:张征
联系电话:85623960
电子邮箱:znlskc@126.com
附件:在研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