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管理,负责督促已经到期的立项课题按时结题。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关于结题需提供的材料(一式两份)
(1)结题申请表;(2)课题立项申请书;(3)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委托课题的委托协议书复印件);(4)课题成果(论文/著作/调研报告,论文复印或扫描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封底及论文全文);(5)课题成果反响材料(委托课题的研究成果需有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进入市厅级以上单位决策采纳的证明);(6)结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变更则填写);(7)结题信息表。
以上相关表格可在附件中下载。结题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送至社科处,同时电子版请建立个人文件夹,命名为“姓名+项目编号+省评审委项目结题材料” (如“张三0802011A省评审委项目结题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znlskc@126.com。
2.关于课题成果
课题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以及调研报告等,已经编发的《湖南社科研究》结题时视同公开发表。重大重点课题成果必须有5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由省社科评审办择优编发《湖南社科研究》呈报省领导和有关部门。
3.关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主要包括专项资金政策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详见《结题申请表》。
4.关于材料装订
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做一个目录,结题申请表第一页做封面。所有材料要求放入材料档案袋,并将《结题申请表》的封面复印后贴在材料档案袋面上。
社会科学处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