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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撤稿论文全面自查的通知
时间:2023-12-29    0次浏览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对本单位的科研论文被撤稿情况开展全面清查。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自查范围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作为署名单位(不限于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且被撤稿的科研论文。

二、组织实施

(一)个人自查阶段

论文作者对近年来发表的论文进行自查。检查是否存在被撤稿情况。如存在被撤稿情况,请填写《论文撤稿自查情况表》(附件1),并签名。

(二)二级单位汇总

各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人员的《论文撤稿自查情况表》,填写二级单位《论文撤稿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无撤稿情况的也需要填写零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公章于1月4日前报送至科技处或社科处。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科技处或社科处邮箱。

(三)学校调查

学校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情况以及收集得到的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具体调查核实程序另行通知。

三、有关情况

各二级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学术不端的严重危害性,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本次专项清理活动,及时报送自查情况。对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按照科技部《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通报。

 

联系人:陈伟  0731-85623959  znlkjc@163.com

张展  0731-85623963  znlskc@126.com

 

附件1:《论文撤稿自查情况表》

附件2:《论文撤稿自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3:《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 论文撤稿自查情况表.xlsx
附件2 论文撤稿自查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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