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对本单位的科研论文被撤稿情况开展全面清查。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作为署名单位(不限于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且被撤稿的科研论文。
二、组织实施
(一)个人自查阶段
论文作者对近年来发表的论文进行自查。检查是否存在被撤稿情况。如存在被撤稿情况,请填写《论文撤稿自查情况表》(附件1),并签名。
(二)二级单位汇总
各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人员的《论文撤稿自查情况表》,填写二级单位《论文撤稿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无撤稿情况的也需要填写零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公章于1月4日前报送至科技处或社科处。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科技处或社科处邮箱。
(三)学校调查
学校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情况以及收集得到的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具体调查核实程序另行通知。
三、有关情况
各二级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学术不端的严重危害性,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本次专项清理活动,及时报送自查情况。对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按照科技部《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通报。
联系人:陈伟 0731-85623959 znlkjc@163.com
张展 0731-85623963 znlskc@126.com
附件1:《论文撤稿自查情况表》
附件2:《论文撤稿自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3:《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