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校级科研平台管理,促进科研平台建设,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中南林发﹝2017﹞30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启动校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科研平台是指由我校自主设立的用于开展科学研究的院、所、中心等科研机构。
二、申报工作
1.学校鼓励各学院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联合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跨学院、跨学科、跨行业集成校内外相关资源、技术和人才优势,申报组建校内科研平台。科研平台经费自筹,不另设置机构编制。
2.新申报的科研平台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校级科研平台申请书》(附件1)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校级科研平台申报汇总表》(附件2),经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提交社会科学处。
3.社会科学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校级科研平台进行论证,学校对论证通过的平台统一发文确认。
三、其他说明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校级科研平台申请书》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校级科研平台申报汇总表》只需要发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2.受理时间:2022年6月15日下午5: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征 联系电话:85623960
电子邮箱:znlskc@126.com
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校级科研平台申请书
附件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校级科研平台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