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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1-03-22    0次浏览    来源:

有关单位:

2021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列出的资助课题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不在课题申报指南领域和方向的课题,不予立项。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评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三、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 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项。

六、 课题申报通过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课题申报系统 网址:http://116.62.79.5)完成。课题申报人请参阅网站“资料下载”栏目的具体操作程序说明;《申评书》在“管理规章”下载。

七、因限额申报,申请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评书》,打印填写完整的《申评书》3份交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于46日统一交社会科学处,届时社科处再组织专家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八、最终材料报送要求通过社科处评审的课题,申请人4月12日前务必完成系统提交,以便社科处及时完成系统审核。《申评书》一式1份交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于415日统一交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张展

联系电话:85623963

电子邮箱:znlskc@126.com

 

附件课题申报指南

 

                   社会科学处   

     2021年 1月28

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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