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省评审委课题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0-06-04    0次浏览    来源:
 

省评审委课题各项目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省评审委课题管理工作,提高课题的结题质量,有效保证各项课题及时结题,根据近年来课题清查工作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管理办法管理,提高结题质量

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关于规范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立项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和结题程序的意见(试行)》(见附件一),请各项目管理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管理,违反规定程序的我们将不受理结题申请。

二、切实催促在研项目按时结题,清理未按时结题的项目

1、对省评审委2008-2009年度在研课题,请各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督促,认真核实,确保每项课题配套到位、管理到位。今后结题的课题数据我们将及时公布在《科研动态》及相应网站上。各项目管理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结题管理中如发现优秀成果,请及时向我们推荐,并附1500字左右的成果简介材料。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介,有的成果还准备编入《智库报告》,送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参阅。

2、凡1999-2002年度立项且至今仍未结题的课题,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要求3个月时间内,予以结题。如若不能完成,就予以撤项处理。由各项目管理单位进行清查并于2010年3月底前报省评审委办公室,我们将根据情况对课题主持人及其管理单位按规定采取措施处理。

3、凡2004-2005、2006-2007两个年度立项且至今仍未结题的省评审委课题,各项目管理单位应全面加强督促,且要求在2010年3月底之前结题(以结题申请材料完整报送时间为准)。对课题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办理,根据实际情况确系必要延期的,应做出具体完成时间的承诺。望各项目管理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认真清理、严格把关、及时上报。

三、全面清理承担的历年省评审委立项课题,将情况按时上报

请各单位将历年(自1999年起至今)承担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的课题(含立项资助、立项不资助、委托立项、合作立项等形式)进行全面清理,并填好回执(见附件二)。请于3月10日前将回执填好并加盖学校公章寄省社科联科研组织处邓曼同志(电话:0731-84216769;13787195480),电子版发到kych007@163.com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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