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0-06-04    0次浏览    来源:
 

各高等院校、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按要求切实做好社科研究基地工作,进一步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
                                  2007730
  

              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方案(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湘发〔200423号)和《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科研基地管理办法》(社科规划领字〔20033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评估目的
  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基地动态管理,促进基地健康发展,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
  二、评估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估标准要公平,评估专家要公正,评估程序和结果要公开。
  2、坚持定期评估的原则。从2007年起,每3年为一个评估周期,第一年和第二年年底分别对基地工作进行督查,第三年年底对基地工作进行综合评估。省社科规划办在第二年年底对督查不合格的基地提出警告,在第三年年底对评估不合格的基地予以淘汰。
  3、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凡基地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行为,一律予以撤销。
  三、评估内容
  1、科研水平。以研究为中心,以项目为纽带,促进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协调发展,使科研整体水平居省内领先地位,并在国内同类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成为名副其实的省级社科研究基地。
  2、人才培养。加强人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一流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使基地成为全省同类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库。
  3、学术交流。通过举办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和接待国内外访问学者等措施,把基地建设成为有影响的学术交流阵地。
  4、咨询服务。通过主动承揽实际工作部门的委托研究课题、吸收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开展合作研究、派遣专兼职研究人员担任实际工作部门顾问等措施,面向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开展咨询服务,成为党委、政府工作决策的思想库和智囊团。
  5、制度创新。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形成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产学研一体化的运行体系,在科研制度改革方面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四、评估标准
  (一)管理体制(权重:10%
  1、挂靠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重视支持程度;(权重:2%
  2、基地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情况;(权重:3%
  3、基地中长期学术研究计划制订和年度实施情况;(权重:3%
  4、专职科研人员和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权重:2%
  (二)课题立项(权重:20%
  1、基地承担国家级研究项目情况;(权重:8%
  2、基地承担省部级研究项目情况;(权重:5%
  3、基地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软科学研究项目情况;(权重:2%
  4、基地承担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对策应用研究和企事业单位合作研究情况;(权重:3%
  5、基地举办开放式研究项目招标情况。(权重:2%
  (三)研究成果(权重:40%
  1、基地出版著作情况;(权重:8%
  2、基地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杂志发表论文情况;(权重:5%
  3、基地在《中国社会科学》等CSSCI刊物发表论文情况;(权重6%
  4、基地在全国和我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上稿情况;(权重4%
  5、基地在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发表论文情况;(权重:5%
  6、基地成果被评为优秀等级和获优秀成果奖的情况;(权重:6%
  7、基地成果应用、转化、升级等情况。(权重:6%
  (四)人才建设(权重:22%
  1、挂靠单位为基地主要成员提供进修培训、出国访学等情况;(权重:4%
  2、基地主要成员的学历、职称、研究能力提升情况,有硕士点、博士点的基地培养硕士生、博士生情况;(权重:5%
  3、基地引进优秀人才情况;(权重:5%
  4、基地首席专家学术知名度和社会兼职情况;(权重:4%
  5、基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开发新课程、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情况,或为社会各界提供以知识更新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情况。(权重:4%
  (五)工作保障(权重:8%
  1、挂靠单位每年不少于10万元经费投入情况;(权重:4%
  2、挂靠单位财务管理部门为基地经费单独建账及经费开支管理情况;(权重:2%
  3、基地科研、办公场所建设等情况。(权重:2%
  五、评估办法和程序
  (一)评估材料的申报
  各基地填报《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申报书》,经挂靠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社科规划办。
  (二)评估专家的选择
  评估专家从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中选择,选择评估专家时实行回避制度。
  (三)专家评估的程序
  1、专家组听取被评估基地的工作汇报。
  2、专家组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评估申报书》填写内容,对基地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3、专家依据汇报和实地考察情况,按《湖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专家评估表》的指标分值,以无记名方式对基地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4、专家组对被评估基地提出书面意见。
  5、省社科规划办将专家评分汇总,并根据专家组书面意见,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等级作出评估结论。
  六、奖惩与公布
  对评估为优秀等级的基地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估为不合格等级的基地实行淘汰。
  评估结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社科规划办报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行文公布。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
  
                                                       2007730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邮编:410004 电话:0731-85623960 湘ICP备09017705号 湘教QS4_201212_010022 丨 信息中心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