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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06-04    0次浏览    来源:

有关单位: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的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体系,推动文化艺术研究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项目选题

2018年度重大项目共27个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1项中标课题。须按选题进行论证,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思想研究

2.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趋势研究

3.文艺发展史与文艺高峰研究

4.当代中国艺术体系研究

5.数字时代的文艺评论研究

6.戏曲人才培养体系研究

7.戏曲现代戏创作研究

8.当代欧美戏剧理论前沿问题研究

9.梅兰芳表演艺术体系及相关文献收集整理与研究

10.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戏曲史(省区卷)

11.中国数字新媒体艺术创新研究

12.影视剧与游戏融合发展及审美趋向研究

13.中国电影学派理论体系构建研究

14.20世纪中国音乐学术史研究

15.中国现当代作曲理论体系形成与发展研究

16.新时代中国民族歌剧创作研究

17.现实题材舞蹈创作研究

18.中国杂技形态衍变研究  

19.中国百年雕塑研究

20.中国近现代绘画研究

21.东方设计学理论建构研究

22.中华民族服饰文化研究

23.文化自信与“国家形象”研究

24.“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带研究

25.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传播研究

26.大数据时代高维艺术理论与实践研究

27.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文化建设研究

 三、资助强度

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

四、申报资格

投标课题组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课题组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3. 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五、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课题组须按2018年度发布的招标选题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课题组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投标课题的价值和意义。

4.投标课题组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5.投标课题组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左右完成。

7.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学术专题数据库的,要以公益使用、开放共享为目标,避免重复建设。

六、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课题组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 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投标课题组拟定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3.投标课题组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七、材料报送

1、最终材料要求:(1)纸质材料:《投标书》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10份(须含原件1份,请在封面右上角用铅笔标明);(2)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的《投标书》电子版、EXCEL文件格式的《投标材料汇总表》电子版。请压缩在一个文件夹中并用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社会科学处指定邮箱。

3、请于201839日前直接报送社会科学处。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姚佳丽

电 话:85623963   

邮箱: znlskc@126.com

 

社会科学处

2018116 

 

附件1: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投标书附件2:投标材料汇总表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投标书.doc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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