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及有关教职工: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财科教〔2017〕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以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南林发〔2017〕40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为加强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统筹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以便教职工更好地开展科研活动,决定开展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和使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17年9月1日之前已结题的纵向科研项目。
二、办理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和使用申请书》(一式四份)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和使用申请汇总表》,上报所在学院;
2.学院汇总后将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于2018年3月9日交科技处或社科处;
3.科技处和社科处将组织专家论证,并办理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结转手续。
三、注意事项
1.项目主管部门对结余经费的管理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项目负责人已经离职且不再指导我校研究生的结题项目,学校将收回项目结余经费;
3.2018年4月,科技处和社科处将对已结题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未办理结转手续的结余经费将全部收缴学校;
4.结转经费的开支范围参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5.结余经费结转后,项目组应在经费结转审批后2年内合法、合规、合理使用结转经费,2年后学校将收回未使用的结转经费;
6.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和结余经费自科类在5万元以上、社科类在1万元以上的项目须单独申请,单独建账使用;结余经费自科类在5万元以下、社科类在1万元以下的,可将多个项目合并申请,合并建账使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张明龙 卢晓龙 85623153 znlkjc@163.com
社科处:姚佳丽 85623963 znlskc@126.com
科技处、社科处
2018年1月15日
附件:
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和使用申请书
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和使用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