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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04    0次浏览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含开放基金项目,下同)结题材料正式通过网络进行受理,现将结题程序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准备纸质和电子版结题材料

1、纸质版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结题情况一览表、研究报告、成果简介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研究报告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和参考文献等内容。相关研究成果如果是专著须提供原著;如果是论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论文原件待查验后返回本人。请将以上材料分开装订并装袋,封面贴《结题表》首页。

2、电子版结题材料。请将结题报告、结题情况一览表、研究报告和成果简介建立个人文件夹,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如“张三15A01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社科处指定邮箱。

二、学校组织专家集中评议

学校将择期组织3-5名专家对本次结题材料进行集中评议。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将发给项目主持人专家验收意见,并进行网上推荐。

三、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结题材料               

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点击结题登陆系统,凭项目编号和项目负责人姓名进入系统后上传结题表(含学校发给本人的通过验收的专家验收意见)、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和相关研究成果扫描件。专著只上传封面和版权页,论文只上传首页和已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页面。

四、相关要求

1、自立项之日起,研究期限不满2年的(此次需结题的项目为2015年度及之前立项项目),结题申请不予受理。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2、省教育厅每年集中受理结题材料两次,分别为6月份和12月份。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与之一致。逾期将不能上传结题材料。

3、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将结项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220日之前上交社科处,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联系人:姚佳丽

联系电话:85623963

邮 箱:znlskc@126.com

                                              社会科学处

        201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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