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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教师节庆祝大会科研表彰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0-07-17    0次浏览    来源:

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学研究榜样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能力和管理水平,营造科研人员爱岗敬业、创新争先的工作氛围,特组织开展2017年教师节庆祝大会科研表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1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在科学研究、成果转移转化、社会服务、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团队)和先进个人。

二、评选奖项和名额

(一)树人学者科研奖

1.“树人学者”科研先进个人(20人)

2.“树人学者”科研新秀(5人)

3.“树人学者”科研先进团队(2个)

(二)科研管理和服务先进集体(5个)

(三)科研管理和服务先进个人(10人)

三、评选条件

(一)树人学者科研奖评选条件

“树人学者”科研奖评选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树人学者”科研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中南林发201791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科研管理和服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科技工作方针、政策,科研目标明确,集体团结协作;

2.学院、系(部)、相关职能部门的科研管理和服务队伍成员稳定,爱岗敬业,工作务实创新,工作成效显著,业绩突出;

3.按时完成任务,积极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开展科技创新,积极推广科技成果和普及科学知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4.学院、系(部)参评单位项目参与率高,科研到账经费多、科研项目多,高档次论文、论著多,平台支撑条件良好,科研成果数量多,取得一定的标志性成果。

(三)科研管理和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热爱本职工作,从事科研管理服务工作3年以上;

3.熟练掌握并遵守科研管理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在科研管理工作中勇于创新和大胆实践,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为科研工作者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广大教职工的好评。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77日至8日,符合申报条件的集体(个人)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申报。申报集体(个人)填写相应奖项的申请表(附件2至附件5),提供相应支持材料。

(二)推荐:79日至10日,各单位(部门)按照评选资格和要求进行推荐,确定推荐对象。

(三)复核:711日至13日,科技处、社科处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对象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评审:714日至15日,校学术委员会对复核通过的推荐对象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

(五)公示:学校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公示有异议者,对异议事项,学校审查属实后将取消其评奖资格。

五、报送要求

各单位(部门)应认真进行初审推荐,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一并于710日上报科技处或社科处。

科技处联系人:张玫

联系电话:85623219          13975807356

电子邮箱:znlkjc@163.com

社科处联系人:姚佳丽

联系电话:85623963       18627572123

电子邮箱:znlskc@126.com

 

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树人学者”科研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中南林发﹝201791号)

附件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树人学者”科研奖团队申请表

附件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树人学者”科研奖个人申请表

附件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先进集体申请表

附件5.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先进个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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