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学研究榜样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能力和管理水平,营造科研人员爱岗敬业、创新争先的工作氛围,特组织开展2017年教师节庆祝大会科研表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科学研究、成果转移转化、社会服务、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团队)和先进个人。
二、评选奖项和名额
(一)“树人学者”科研奖
1.“树人学者”科研先进个人(20人)
2.“树人学者”科研新秀(5人)
3.“树人学者”科研先进团队(2个)
(二)科研管理和服务先进集体(5个)
(三)科研管理和服务先进个人(10人)
三、评选条件
(一)“树人学者”科研奖评选条件
“树人学者”科研奖评选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树人学者”科研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中南林发﹝2017﹞91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科研管理和服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科技工作方针、政策,科研目标明确,集体团结协作;
2.学院、系(部)、相关职能部门的科研管理和服务队伍成员稳定,爱岗敬业,工作务实创新,工作成效显著,业绩突出;
3.按时完成任务,积极组织实施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开展科技创新,积极推广科技成果和普及科学知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4.学院、系(部)参评单位项目参与率高,科研到账经费多、科研项目多,高档次论文、论著多,平台支撑条件良好,科研成果数量多,取得一定的标志性成果。
(三)科研管理和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热爱本职工作,从事科研管理服务工作3年以上;
3.熟练掌握并遵守科研管理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在科研管理工作中勇于创新和大胆实践,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为科研工作者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广大教职工的好评。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7月7日至8日,符合申报条件的集体(个人)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申报。申报集体(个人)填写相应奖项的申请表(附件2至附件5),提供相应支持材料。
(二)推荐:7月9日至10日,各单位(部门)按照评选资格和要求进行推荐,确定推荐对象。
(三)复核:7月11日至13日,科技处、社科处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对象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评审:7月14日至15日,校学术委员会对复核通过的推荐对象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
(五)公示:学校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公示有异议者,对异议事项,学校审查属实后将取消其评奖资格。
五、报送要求
各单位(部门)应认真进行初审推荐,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一并于7月10日上报科技处或社科处。
科技处联系人:张玫
联系电话:85623219 13975807356
电子邮箱:znlkjc@163.com。
社科处联系人:姚佳丽
联系电话:85623963 18627572123
电子邮箱:znlskc@126.com
附件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树人学者”科研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中南林发﹝2017﹞91号)
附件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树人学者”科研奖团队申请表
附件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树人学者”科研奖个人申请表
附件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先进集体申请表
附件5.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先进个人申请表
社会科学处
2017年7月7日